为做好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威海各区市消防救援站。
1、灭火救援岗位:主要从事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等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的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
3、通信员岗位:主要从事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
森林专职消防员指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同时兼顾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
2、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签订合同、入职培训、合格录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入职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实战实训两个阶段,集中培训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培训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时间约1个月;实战实训由各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或到岗培训,时间约2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结业考核结束后,实施计划分配。结业考核合格的,正式入职,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结业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统一分配,招收对象须服从分配安排。
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对象为18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潜水员、执业医师等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八)消防车驾驶员招收对象需持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九)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消防相关专业学历、退役军人、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潜水员、执业医师,持有游泳救生员证、船员证、游泳教练资格等国家相关水域救生证件,具有搜救犬训导、会计、信息通信、汽车修理及新媒体编辑等其他专业特长,持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组训经验,烈士子女优先录用。
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范围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刑事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面颈部文身,着短袖训练服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
(八)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支队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聘或辞退。
4、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考核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主要考察招收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收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3、心理测试: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组织复测。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等能力。
4、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收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5、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5、体能考核标准
6、管理、待遇
(一)工资保障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定级工资约为47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递增,担任管理岗位、驾驶员、通信员等专业人才待遇从优。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保险及公积金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轮休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轮休假,另按照规定享受婚假、育儿假、护理假。
7、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6日,报名仅限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招收计划及报名电话
报名长期咨询电话:5897216
>>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以户口本登记的学历信息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查询结果(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证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收对象提交的上述现场审核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8、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在招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收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收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收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