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91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高1.7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太阳城9号。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首页、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参加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体能测评
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三项。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合格者参加笔试。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同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单位辅警岗位工作。任职后每月应发工资4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视工作年限、学历情况增长。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573914。
附件:
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