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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1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威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文化中路89号)。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
1.《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须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 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职人员应聘的,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将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是否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等信息。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予以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查询考点、考场、准考证号等详细信息。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签订合同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新聘用辅警,月工资标准约40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内,辅警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电脑端地址:http://gaj.weihai.gov.cn/,手机端地址:http://gaj.weihai.gov.cn/col/col42241/index.html)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1-5192241
附件:
威海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6日
http://gaj.weihai.gov.cn/art/2021/11/16/art_47241_2714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