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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8人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11-15 09:38:10 编辑:liuwenj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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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优质校、交通运输部高职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7余亿元,图书馆藏书103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5人,齐鲁最美教师2人。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简称省级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

学校对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汽车、道桥、物流、航海、航空机电、轨道交通等6个重点专业群,开设34个招生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7个,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个。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与63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宝马、戴姆勒、大众等世界500强企业建设了校内外培训基地,形成各专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6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10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119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其中,正高级岗位2人、副高级岗位5人、中级岗位11人、初级岗位15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年龄:初级专业技术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zhaopin.sdjtzyxy.com)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8:30至12月2日16:3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22日8:30至12月3日16:3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站”进行报名。首次登陆,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应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须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离职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6)有应聘人员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证明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证明。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10)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11)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2日8:30至12月3日16:3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依照招聘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初审工作完成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将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和报名网站及时公布。

3.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须提交网上报名时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和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教学、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教师岗位(不包括思政课教师岗位)

(1)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分为技能(能力)测试和试讲两部分

测试内容由学校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确定测试范围并在测试前一周告知应聘人员。技能(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技能(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技能(能力)测试结束后2天内,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名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教学、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技能(能力)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2)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60%和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笔试结束后2天内,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公开招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管理、辅导员和思政、心理课教师岗位

(1)笔试

管理、辅导员和思政、心理课教师岗位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2天内,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面试

管理、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思政、心理课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教学、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管理、辅导员和思政、心理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公开招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拟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确因疫情影响不便实地考察的,采取函调、委托考察等方式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1805

监督电话:0536-8781830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703室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2:应聘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doc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5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11/af8dc133-6040-457b-9ffc-2a3070868a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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