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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时政评论第1期——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新志向
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其基本特征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发展。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经济更具活力和韧性。倡导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些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是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必须深刻理解、全面把握。
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就是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能急转弯、猛刹车、强刺激;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增长、稳物价、扩就业、增收入,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进”就是要加大调结构、促改革的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和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要处理好“稳”和“进”的辩证关系。“稳”是“进”的前提条件,如果急躁冒进、只考虑结构调整和改革,却忽视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问题,一旦经济增长出现过快下滑,各种社会矛盾就会凸现,结构调整和改革也无法有序推进。同样,如果一味求稳,畏手畏脚,不推进结构调整和改革,不优化经济结构,不培育新的发展动力,将来经济增长的基础则难以夯实。在“稳”的前提下,要扎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显效,而改革反过来有助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者有机统一、互相影响,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都不符合“稳中求进”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要把握好“稳”和“进”的工作节奏和力度。要加强政策协同,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取向,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重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重在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结构性政策要发挥更大作用,重在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强化创新驱动;社会政策要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改革步子再快一些,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力度要大一些,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
“破”就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目前,我国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是水泥、炼油、造船和电解铝等行业产能过剩压力依然较大。未来破除无效供给,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仍为重要任务。
“立”就是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近几年来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青黄不接”是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需要不断培育壮大新经济动能,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推动传统行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升整体供给体系质量。
“降”就是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等行业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只有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取得实质性进展,制造企业才有盈利空间,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才能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坚实动力。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矛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制度环境。
40年前,我们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仍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经济建设的内涵已发生变化,经济建设的主旋律将是高质量发展,不再是高速度增长。高质量发展将引领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