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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枣庄峄城区区直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75名)
来源: 时间:2014-09-01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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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09:00至9月17日16:00

网上缴费:2014年9月15日11:00至9月18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10月7日9:00至10月11日16:00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分为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以下简称区直医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75人,其中区人民医院35人,区中医院40人,具体事宜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在18至30周岁(期间出生)之间;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35周岁(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五)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或进修学习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09:00至9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11:00至9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cqrsj.gov.cn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ycqwsj.com(峄城区卫生局网站)

1、个人报名: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11:00至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参加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9:00至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00至17:00,到峄城区人社局3201室(坛山中路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峄城区人民医院、峄城区中医院卫生类研究生岗位中,如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或核减计划,则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剂到峄城区人民医院卫生类2岗位和峄城区中医院卫生类13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按其他岗位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事项,以区人社局网站公布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招聘岗位分为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9:0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核定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硕士研究生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面试:由区人社局、卫生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以区人社局网站公告为准。

考试结束后,卫生类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类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对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其他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适应应聘职位基本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等。考核后,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考核、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区人社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区卫生局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区直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7711819(区人社局)

                 0632-7711027(区卫生局)

                 0632-7799900(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附件:2014年峄城区区直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附件)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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