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计划招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4人,其中护理工作岗位2人,妇幼工作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护理、全科医疗、妇幼专业),莱芜市常住户口。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新一中对面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
报名者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护士、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6412631 6213928
(二)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医疗、护理技术水平综合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专家面试评委会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将招聘人员退回。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月工资200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