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5日(周一)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综合类:东营区政府0号办公楼1307房间
联系电话:0546-8268687
中小学教师类:东营区政府1号办公楼南楼307房间
联系电话:0546-8251879
幼儿教师类:东营区政府1号办公楼南楼307房间
联系电话:0546-8251879
医学类:东营区政府1号办公楼北楼322房间
联系电话:0546-8221421
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综合类:《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中小学教师类:《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幼儿教师类:《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毕业证、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医学类:《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对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材料除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请应聘人员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
所有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都必须出具由教育部认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东营生源的大学专科学历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东营生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二)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及复印材料。
附件: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46—8268687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3日